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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0]63号
【颁布时间】 2010-04-01
【实施时间】 2010-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25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63号),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季建业,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政、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编制、规划、监察和人民武装方面工作。
  沈 健,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区域合作)、重大项目建设、开放型经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税务、金融、统计、国土、机关事务、信访方面工作,协助分管监察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区域合作交流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审计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信访局、金融发展办公室、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银行、南京证券公司。
  联系金融、保险、证券驻南京分支机构,市国税局、地税局。
  王受文,负责商务、现代服务业、外事、外经、外贸、服务外包、政府法制、保密方面工作。协助国有资产管理、兼管欧美招商。
  分管市商务局(粮食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贸促会南京分会(会展办),市国资集团。
  联系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南京市委,南京海关、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烟草专卖局、盐务管理局、国家保密工作局,工商联。
  王咏红,负责青奥会承办、科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工作。
  分管青奥会组委会办公室,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知识产权局、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办公室)、体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版权局)、地震局。
  联系市文化投资集团、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南京出版社、妇联、团市委、科协、文联、社科联。
  许仲梓,负责教育、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卫办,金陵科技学院、南京晓庄学院、市城市职业学院(市电大)。
  联系部、省属在宁高校及社会力量办学、红十字会等方面工作。
  陈维健,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城乡统筹、农林水利、民政、双拥、扶贫、社区建设、小城镇建设、绿化和血防方面工作,协助分管人民武装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业委员会(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供销合作总社、残联、慈善总会、绿化办、双拥办。
  联系郊县,老龄委、气象局,驻南京部队(武警部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罗 群,负责工业、交通、安全生产、国民经济和信息化(软件产业)、科技创新、供电方面工作。
  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侧重科技创新工作)、交通运输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机电集团、化建集团、轻纺集团、纺织集团、医药集团、港口集团。
  联系市总工会,南京邮政局、南京供电公司、南京海事局。
  李 琦,负责江宁区全面工作。
  陆 冰,负责城市建设、环境保护、交通工程建设方面工作,协助分管规划、市区土地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环境保护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地下铁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南部新城建设指挥部、长江第四大桥建设指挥部、仙林大学城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建集团、交通集团。
  陈 刚,负责旅游园林、物价、工商管理、民族宗教、档案、地方志、通信工作。协助分管区域合作交流、政府信息化建设工作。
  分管市旅游园林局、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中山陵园管理局、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
  联系通信机构驻南京分支机构,禄口机场,长发南京公司。
  赵晓江,负责投资促进、外资、民营经济招商、开发区、对台和侨务方面工作。
  分管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开发园区协调管理办公室、口岸办公室、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侨务办公室,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江宁开发区。
  联系市台联、侨联。
  徐珠宝,负责社会稳定、公安、司法、城市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助分管市信访局。
  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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