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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函[2010]253号
【颁布时间】 2010-08-19
【实施时间】 2010-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30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环境保护部关于废弃钻井液经分离筛分离是否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废弃钻井液处理”的复函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复议案件涉及法规解释问题的请示》(川环〔2010〕9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中来源于“天然原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的“废弃钻井液处理产生的污泥”(废物代码071-002-08)中的“处理”,包括对废弃钻井液进行的经分离筛分离、絮凝、沉降等技术处理。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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