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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文[2010]61号
【颁布时间】 2010-04-12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35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10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市被确定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之一。为切实加强对全市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郭洪昌(市长)
  
  副组长:吴中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刘志会(副市长)
  
  成 员:张民强(市委副秘书长、市编办主任)
  
  公小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跃进(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其昌(市卫生局局长)
  
  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谷树森(市财政局局长)
  
  苗欣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唐 超(市国资委主任)
  
  司志华(市药监局局长)
  
  王学荣(市地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朱其昌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局副局长刘保国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杜建华、市财政局副局长郭克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闫少刚、市国资委副主任鞠恒清、市药监局副局长杜法治、市地税局副局长朱纯厚、市卫生局副局长梁衍邦、市编办副调研员闫耀明、市委组织部副县级组织员杨振风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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