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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工[2010]97号
【颁布时间】 2010-04-12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36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价格的批复

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蒸汽价格的请示》(苏宁热电[2010]21号)收悉。为保证你公司热电机组的正常运行,满足热用户用汽需求,经研究,核定你公司供应的1.1mpa压力等级蒸汽中准零售价格为194元/吨,4.0 mpa压力等级蒸汽中准零售价格为202元/吨,上述中准零售价格可按最高上浮幅度10% 、下浮不限的原则,自主确定具体价格。
  
  以上供热价格自你公司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南 京 市 物 价 局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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