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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4-12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37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全省质监宣传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二)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各市(地)新闻发布工作要在当地政府、宣传部门的统一领导、安排下进行。要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公报及新闻发言人发布电视讲话、书面发布新闻等形式进行新闻发布。要安排政治素质高,熟悉质监业务,语言表达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在发布前,新闻发布稿件和答记者问的口径应征求有关业务部门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由新闻发言人发布。
  
  (三)做好龙质网站建设工作。龙质网是省局门户网站,是全省质监系统面向公众的信息交换的枢纽和政务公开的媒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要做好龙质网信息报送工作。要明确信息报送人员,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向网站报送各类信息。二要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力度。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龙质网站编制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公布各单位有关政务公开信息,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服务水平,并接受群众监督。三要做好龙质网专题栏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省局机关各处(室)要及时充实、更新本处(室)各专题栏目内容,确保网站信息时效。四要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对在网站报送发布的信息要认真校对、严格把关,确保上网信息全面、准确、权威。
  
  (四)做好网络观察、评论工作。网络舆情观察和评论是宣传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按照省局下发的《黑龙江省质监系统网络评论员工作制度(试行)》精神,抓好落实。迅速建立起各单位以省局为中心,以各市地(县、区)、垦区局为依托,以专家为引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反应快速的“三级一队”网络评论工作机构。要随时关注、搜集网络媒体对质监工作的报道、评论。注重从专业角度理性分析,参与网络评论,引导媒体和群众理性地分析和看待有关问题,避免因不了解而形成对质监工作的误解,维护质监部门形象。
  
  (五)弘扬质监文化,培养树立质监工作典型。 “四业”精神、“春雷”精神、“四不怕”精神、“夺冠”精神是龙江质监人精神意志的提炼,是经过实践证明而积淀出的“龙江质监文化”,具有时代精神内涵和强大的生命力,是龙江质监事业的宝贵财富,它将激励龙江质监人不断追求、进取,缔造更加宏伟的工作业绩。全省质监系统要把“质监文化”作为精神动力,渗透到质监人的意识中,以它为思想基点,融合到总局提出的大质检文化建设的理念中。
  
  在弘扬、践行“质监文化”的同时,要注意培养、树立质监系统先进人物和工作典型。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弘扬质监文化,献身质监事业为前提条件。各单位要负起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的责任,要大力推广先进典型,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和经验,组织先进事迹巡回演讲,引导广大基层干部正确对待典型,虚心向先进典型学习,营造争当先进典型、学习先进典型、赶超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要大力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先进典型瞄准更高目标,创出更大业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省、市局应优先考虑重用、提拔工作典型人员。积极运用先进典型指导各项工作,渗透到质监工作的每个岗位,真正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局面。
  
  三、抓好保障,为宣传工作创造条件
  
  各单位要有计划的为宣传人员配备工作所需仪器设备,市(地)局应配置索尼z系列或松下p2系列高清摄像机,配备摄像机移动存储卡;配置佳能、索尼、尼康等像素达到1000万以上的单反照相机;配置具备无线上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各单位应借助当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设备优势,做到设备资源共享。同时,应改善宣传工作办公条件,应设置宣传资料室,有条件的设立采编室。做好影音、视频资料的保存、留档,做好资料的采集、整理、编辑工作。完成一项工作后,应制作专题片,以影音资料的形式反映工作,为质监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好有力保障。
  
  附件:2010年省质监系统新闻刊发(播报)任务分解表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2010年省质监系统新闻刊发(播报)任务分解表
  
  

中 央

媒 体

省 级

媒 体

市、县

媒 体

数 

中 央

媒 体

省 级

媒 体

市、县

媒 体

哈尔滨

市 局

10

50

180

七台河市 局

1

10

10

齐齐哈尔市  局

5

25

140

黑 河

市 局

1

10

70

牡丹江

市 局

5

25

60

绥 化

市 局

1

10

100

佳木斯

市 局

5

25

70

伊 春

市 局

1

10

170

大庆市局

5

25

100

大兴安岭市局

1

10

70

鸡西市局

1

10

30

垦区局

1

10

90

双鸭山

市 局

1

10

40

在哈事业单位

1

10

不限

鹤岗市局

1

1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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