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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4-12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37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中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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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各市(地、垦区)、县(市、区)局党组要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重要内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谈学习体会,对照准则查找差距,要结合分管工作和自身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在党员干部中继续开展以“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树立和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之风,加大对机关和技术机构干部职工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班子成员要对分管的科室和技术机构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方位、全过程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特别要查找行政执法和技术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以《廉政准则》规范行为,使《廉政准则》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入脑入心,形成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1、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在认真对照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员领导干部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利用职权影响干预办案问题为重点,解决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以领导干部在重大节日或红白喜事收送礼金为重点,解决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以领导干部个人决定重大事项问题为重点,解决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和使用大额资金问题;以清理协会、企业为重点,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或在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问题;以整顿工作、生活作风为重点,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健全制度,提升素质。各级局党组织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剖析根源,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制度创新,堵塞漏洞,铲除滋生不廉洁行为的土壤和条件,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律能力。要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认真查找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扭曲等问题,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
  
  3、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各级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要把《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细化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考核的指标,年底进行检查考核。省局将对市(地、垦区)局和省局直属单位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对县(市、区)局进行抽查。市(地、垦区)局要对县(市、区)局和本局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果断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具体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技术机构的《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组要组织协调党委、人事、财务等部门,共同抓好监督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要狠抓监督检查,搞好具体指导。各级党组要对下属单位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情况进行具体指导,督促各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监督整改。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提高监督检查效果。省局也将适时开展对全系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情况的检查和巡视。
  
  3、要统筹兼顾,搞好工作结合。要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各项制度结合起来,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与“技术执法廉政年”活动结合起来,与质监事业跨越式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做到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权力公开。
  
  4、要完善廉政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从源头上查找问题的根源,研究对策,完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廉洁从政出现的问题,切实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工作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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