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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决赛第二轮:裁剪 ▲考核内容: (1)验料、排料与划皮:能识别原料的正反面、原材料的缺陷,如疵点、原残等,能按先主件、后辅件、再零件的顺序进行划皮,能清晰准确地划皮,做到不漏划、不错划。 (2)铺料与裁剪:能正确铺料,做到松紧适宜,边齐平服,纱向平直,裁剪过程中做到裁片边缘顺直,上下裁片不错位,刀口、钉眼位置准确,大小适宜。 (3)裁配辅料能根据面料特点选配使用相适宜的里料和辅料,做到选配合理、搭配齐全。 3.决赛第三轮:缝制 ▲考核内容: (1)制作与组合:能按照女士西装的工艺要求,进行缝制与组合,能按照加工部件、部位的要求,做到缝制到位,线迹直顺,针迹均匀,松紧适宜,平服圆顺,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2)产品的熨烫与整理:能够根据不同面料控制熨斗温度,对产品进行熨烫,使之平服,能够及时清除成品上残存的线头、粉印、污渍等,保持产品整洁。 (3)设备的使用与保养:能够使用与保养平缝机、包缝机、蒸汽式熨斗等设备、工具。 实操考核时间要求在8个小时内完成以上工序,组委会专家考评小组根据成衣进行综合打分。 4.决赛第四轮:理论知识考试(综合型) ▲考核内容:围绕服装制作工的基本要求、制版、裁剪和缝制的各项工序理论知识进行考核。 ▲时间要求:60分钟 ▲考核办法:试卷闭卷考试的形式,组委会专家考评小组根据标准答案进行打分。 八、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佩戴竞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审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竞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赛场。 九、裁判组织 由竞赛组委会聘请省内行业专家组成竞赛裁判组,负责竞赛评判工作。 十、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尽快将处理意见向当事人反馈。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附件:1. 2010年广东省服装制作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2. 2010年广东省服装制作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3. 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服装制作工竞赛技术文件 附件1 2010年广东服装制作工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附件2 2010年广东省服装制作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参赛单位(盖章): 领队姓名:性别:职务(岗位): 手机:
附件3 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 服装制作工竞赛技术文件 一、竞赛项目及内容 (一)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为服装制作工,竞赛组别只设立职工组。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服装制作工职业技能大赛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试两个部分。竞赛内容按照该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1.理论知识竞赛 以闭卷笔答的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包括:服装制作工的基本要求、制版、裁剪和缝制的各项工序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个小时。 2.操作技能竞赛 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按图纸要求完成制版、裁剪、缝制三个工序,技能操作时间为8个小时。 (三)竞赛标准 竞赛标准以该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资格三级为依据。 1.基本要求 1.1职业道德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2)努力钻研业务,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善于观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