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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交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报请审查批复重庆市巫溪县县城岩崩避绕工程大宁河大桥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的函》收悉。2010年3月11日,我局总工办组织专家对拟建工程进行了评审。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长江委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及重庆三峡水电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并于2010年3月29日向我局报送了《重庆市巫溪县县城岩崩避绕工程大宁河大桥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将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巫溪县县城岩崩避绕工程大宁河大桥工程。工程河段防洪评价标准为20年一遇,桥梁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满足防洪标准的有关要求。新建拱桥拱顶梁底板高程231.76m,远高于大桥断面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214.65m和300年一遇洪水位216.18m,满足自身防洪标准要求。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和结构型式。大宁河大桥位于巫溪县主城大宁河河段,全长116.00m,桥梁结构形式为等截面悬链线箱型拱桥,主拱为一跨l=100.00m,矢跨比f/l=1/6。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100m钢筋砼箱型拱,下部结构为钢筋砼拱座和重力式桥台;其中左右桥台河床底部高程分别为214.56m和215.06m,均高于当地50年一遇洪水位,桥轴线法向与河道洪水水流方向交角小于5°。 工程控制点坐标表如下:
三、业主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在工程亲水面,必须浇注植生型混泥土或采取其他措施,维护好河道生态环境。 四、工程开工前,由市水文局组织施放工程建设控制坐标;施工过程中,业主单位要自觉接受巫溪县水务局和市水利局的监督管理,市水利局还将对工程治导线施放情况及工程实际建设情况进行复核;严禁乱倾倒弃土弃渣,要及时清除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确保行洪畅通;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组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度汛方案,并服从各级防汛机构的指挥,确保施工期行洪安全。 五、工程竣工后,业主单位要及时向市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市水利局组织涉河事项验收,工程经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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