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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捷科技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要求增加收费标准的报告》悉。经研究,现就你中心仓储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关监管仓仓储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 )堆场 1、普通货物:1元/吨·天; 2、轻泡、贵重、危险品:2元/吨·天; 3、20尺集装箱重箱:18元/箱·天; 4、40尺集装箱重箱:36元/箱·天; 5、20尺集装箱空箱: 8元/箱·天; 6、40尺集装箱空箱:12元/箱·天; 7、货车:15元/辆·天。 (二)仓库 1、普通货物:2元/吨·天; 2、轻泡、贵重、危险品:5/吨·天; 3、小汽车:20元/辆·天。 二、货物装卸、短途运输和货物分类打包或改包装收费不属政府定价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行制定,其收费标准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三、本文自2010年4月15日起执行,你单位接文后应按规定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并实行亮证收费,同时应在收费场所显著的位置公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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