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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职办[2010]61号
【颁布时间】 2010-04-09
【实施时间】 2010-04-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1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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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按桂价费[2005]3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3元。报名费10元留给各市,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考试费用等。
  
  (四)各市报名点于2010年5月底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材料上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6月底前上缴考试费用。
  
  (五)2010年8月24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六、考场设置
  
  我区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七、教材征订
  
  考试教材由广西资产评估协会负责征订、发放,协会网址:www.gxzcpg.com.cn;电话:0771-5326020、5331776(传真);联系人:杨子萱。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报名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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