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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国土房管局)、城建(市政、公用、城管、水务、园林、环卫)局,直属各单位,各行业协会、学会: 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广东建设年鉴编纂委员会组织编纂的资料性工具书《广东建设年鉴》(2009)已正式出版。为及时总结2009年编纂出版工作经验,认真做好《广东建设年鉴》(2010)撰稿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建设年鉴》(2010)编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年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不断优化框架结构,充实内容,扩大年鉴反映广东城乡建设事业的广度与深度;规范编撰工作,精心组织、精选条目、精心编辑,提高年鉴的整体质量。 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广东建设年鉴》的撰稿工作,按照《广东建设年鉴(2010)编纂大纲和撰稿分工》(附件1)、《广东建设年鉴条目写作要素参考》(附件2)和《广东建设年鉴行文规范要求》(附件3),按时、高质量完成撰稿任务。 《广东建设年鉴(2010)编写大纲和撰稿分工》中的条目为基本设置,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年鉴条目的编写工作,负责撰稿的人员要从本市、本行业完成的工作中选择条目题材,努力反映本市、本行业工作的真实面貌。同时,严格按照条目的体例进行撰稿,切忌用工作总结代替条目。在撰写条目时,要确保条目要素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做到一事一条,一个条目反映一个主题,注重年鉴理论层面上的提炼,注重深层次内容的挖掘,突出年度工作特点。条目的内容数据指标要保持与上年的连续性和承接性,所用统计口径均要一致。 四、各单位撰写的稿件要由作者署名、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送审稿一律用a4纸单页打印,字体采用4号仿宋体。 五、“各市建设”的“概况”内容由同级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撰写,规划、市政园林、国土房管、市容环卫、城市综合管理等部门的稿件在送《广东建设年鉴》编辑部的同时抄送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份,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该项工作。 六、各单位编写人员要重视做好年鉴“广东城乡建设风貌”专辑图片资料的收集工作,并结合本市、本行业2009年度业务工作活动和年鉴条目内容提供随文图片和附表,以增加年鉴的信息含量,增强年鉴的可读性,活跃全书的版面。注意提供高清晰度的图片,图片说明要简明扼要,内容须涵盖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并注明摄影者或供稿单位。 七、《广东建设年鉴》(2010)将面向全国发行,同时将向党政机关等机构赠阅,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各省、市、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广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各地级以上市的市委书记、市长及主管建设工作的副市长,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 八、为了更好地发挥《广东建设年鉴》的宣传作用,大力推广、宣扬我省建设系统的名优企业事业单位,《广东建设年鉴》(2010)将留出适当的版面选登建设系统的优秀企业事业单位,记载他们的经营业绩和风采,彰显他们为广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各级建设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可向年鉴编委会大力推荐。 九、各单位应确保本单位在6月30日前完成撰稿任务,可以通过交换和快递的方式将送审稿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建设年鉴》编辑部,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十、为切实做好《广东建设年鉴》(2010)的组稿和编纂工作,请各单位将填写好的《<广东建设年鉴>(2010)编写单位撰稿人员名单上报表》(附件4)于4月20日前传真到年鉴编辑部,以便加强联系。 十一、《广东建设年鉴》编辑部邮寄地址是广州市先烈东路190号粤海凯旋大厦9楼905房,邮编:510500;也可以直接交换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建设年鉴》编辑部。联系人:陈明明、陈财盛、李勇,电话:020-87255508、020-87252984,传真:020-87255234,电子邮箱: gdjsnj@gdcic.net(文稿)、1016708609@qq.com(图片)。 附件:1.《广东建设年鉴(2010)编纂大纲和撰稿分工》(略) 2.《广东建设年鉴条目写作要素参考》(略) 3.《广东建设年鉴行文规范要求》(略) 4.《<广东建设年鉴>(2010)编写单位联系人和主要撰稿人员名单上报表》(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o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