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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卫人发[2010]234号
【颁布时间】 2010-04-09
【实施时间】 2010-04-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1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申报深圳市十大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办各医院:
  
  为推进我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争取更多有实力的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我委经研究决定,实施十大优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对未来5-10年内有希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学科(群)进行重点扶持。为确定10个优先发展医学重点学科,根据《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为深圳市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
  
  (二)符合《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有关申报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三)学科整体实力在深圳市处于领先水平或有明显特色,通过重点扶持和建设在近5年内有希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四)重点学科所在单位能提供配套的项目经费、工作平台和服务团队。
  
  (五)完成自我评估并填报《2010年深圳市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申请表》(见附件)。
  
  二、评审方式
  
  采取集中申报、资质审查、行业评估、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认定的方式进行。
  
  三、申报时间及受理地点
  
  (一)申报时间:2010年4月9日至5月30日
  
  (二)受理地点: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医政处
  
  四、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按《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我委医政处(电子版发至我委医政处邮箱yizhengchu311@163.com,纸质版交医政处312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医政处 刘月红,电话:25539720。)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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