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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渝建发[2010]47号
【颁布时间】 2010-04-09
【实施时间】 2010-04-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2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0年有形建筑市场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七)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的工作交流
  
  充分利用“南方十城市主任联席会议”、“友好七省市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会议”等平台,以“请进来、走出去”、开展论文研讨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学习与交流。组织全市有形建筑市场研讨新形势下市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开展交流学习、举办业务培训,促进全市有形建筑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八)深入抓好有形建筑市场党风行风建设
  
  继续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和党内监督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主动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建立行风评议的长效机制。
  
  (九)加强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弘扬团队文化,提升集体凝聚力
  
  进一步加强职工队伍的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的培训,组织有关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组织市场工作人员到先进省市考察学习,提升市场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团队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弘扬以“坚守平凡、追求卓越”为内涵的团队文化,正确认识自己的平凡岗位,正确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激发从业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服务大局、勇创一流的信心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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