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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安政办[2010]99号
【颁布时间】 2010-04-09
【实施时间】 2010-04-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2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实施安阳市2010年2139项目推进工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139项目推进工程”是今年我市贯彻落实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宏观调控政策所提出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双千”工程的重要措施。现将经过认真筛选并与省“双千”工程对接后确定的“2139项目推进工程”具体项目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列入我市“2139项目推进工程”项目200个(详见附件),项目总投资7730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0162亿元。对于列入“2139项目推进工程”的项目原则上实行按季度动态微调机制,初步确定在第二、三季度末对项目进行2次动态微调,原则上增补的项目要在投资规模、技术水平、市场效益等方面优于拟删除的项目。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后续项目的筛选论证,继续筛选一批好项目、大项目,不断补充完善“2139项目推进工程”项目库。
  
  二、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2139项目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每个项目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在建项目根据完成投资目标排出工作节点,制订项目推进网络计划,确保按节点推进。新开工项目要尽快落实土地、环评、规划、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时开工。
  
  三、要将“2139项目推进工程”中的新开工项目纳入联审联批范围,按项目隶属关系由本级联审联批办公室将具体报批、审批任务进行分解,确保各项手续及时办结。
  
  四、加强对“2139项目推进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建立“2139项目推进工程”项目进度月报台账制度。月报从4月份开始,请按照附件表中报送单位分工要求,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报市发展改革委,以便动态掌握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研究解决,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五、月报台账中反映的问题及建议要实事求是,并写明具体需推进事项的进展情况。如:需要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的项目,应注明该项审批手续应由何部门办理、业主是否报批、审批部门是否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理由等情况。
  
  六、“2139项目推进工程”项目将纳入市重大项目巡回观摩活动,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年终对“2139项目推进工程”建设责任进行综合评比,对圆满完成计划目标任务、综合考核优秀的,要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通报表扬;对未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存在问题较多的给予通报批评。
  
  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请于第一次上报月报台账时一并上报。(联系人:袁长军联系电话:2550765e-mail:aysfgwtzk@sinacom)
  
  
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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