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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财务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预算和执行管理;对直属单位的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审计、监督。 (七)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及规定,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老干党支部开展活动;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略) 五、其他事项 (一)广东七星岩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已移交市国资委管理,不再加挂“广东七星岩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牌子,原相应职能取消。 (二)根据《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恢复设置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通知》(肇委办〔2009〕42号),恢复设置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不再加挂“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牌子,原相应职能取消。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