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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4-08
【实施时间】 2010-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4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生产年”督导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原则,指导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把排查整治与强化医疗卫生单位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努力解决一些一直没有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把检查督导工作与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各项业务工作的安全水平、形成单位统一组织领导,业务部门依法监管、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整体联动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请委属各单位、各区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局于5月15日前将第一阶段、11月15日前将第二阶段检查督导整治情况,以电子件形式报我委应急办(邮箱:szswsjyjb@163.com)。
  
  (联系人:刘建华,电话:25601094)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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