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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0]65号
【颁布时间】 2010-04-08
【实施时间】 2010-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4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开展违规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查纠整改和违法用地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是严格落实《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未报即用等土地违法行为。坚持“从严从快”、“查人查事”原则,严肃查处一批土地违法案件,严格做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四到位”。
  
  (四)完善机制阶段(5月21日-5月31日)。要通过此次整改活动,不断建立完善土地利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快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足够的建设用地保障空间,确保耕地保有量,实现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障各项建设项目顺利落地。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西安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基本农田保护、土地供应、执法监察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制度完善、落实准确、执法到位的长效机制,确保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的良性循环。
  
  各区县要对查纠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尤其是高陵县政府要对兵器工业园等项目用地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应汲取的教训、纠正的办法、改进的措施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市整改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部分单位的查纠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排查情况不清、整改落实不严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五、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区县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确保落实得力、责任明确、整改到位。
  
  (二)要认真整改。要结合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排查落实、逐项对照检查、逐案查处到位;要举一反三,查疏堵漏,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切实履行保护与保障职责,严把规划执行关、用地审批关和土地供应关,继续健全和完善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查纠目标的如期实现。
  
  (三)要及时报告。各区县于5月28日前,将书面整改总结上报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报告。
  
  联 系 人:王 勇 程 杰
  
  联系电话:882325258821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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