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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门峡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三政办[2010]53号
【颁布时间】 2010-04-08
【实施时间】 2010-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5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三门峡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认真做好各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规划要做到重点突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目标明确,体现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在认真研究“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的基础上,做好与市级规划的衔接工作,因地制宜,编制具有本地特色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必要的专项规划,确保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三、进度要求
  
  (一)专项规划编制阶段:2010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组织开展事关“十二五”期间地区和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调研,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发展对策,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初步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框架及初稿。
  
  (二)规划纲要起草阶段:2010年8月底前,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起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人民为“十二五”规划献计献策活动,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完成规划审阅稿,提交市委、市政府并广泛征求意见。各有关部门继续修改完善各类专项规划,2010年8月底编制完成专项规划。
  
  (三)规划论证及审批阶段:2011年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修改完善总体规划,与国家、省规划进行衔接,继续就规划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邀请国家、省专家对规划进行论证、评估,完成审批稿,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县(市、区)规划完成后,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涉及范围广、跨度时间长、工作任务重的系统工程。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规划编制效率及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三门峡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协作,共同完成。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成立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规划编制队伍,抓紧开展课题研究,制定具体、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阶段任务和目标。根据各自规划编制的工作任务,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规划编制经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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