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财税字[1995]101号
【颁布时间】 1995-10-13
【实施时间】 1995-10-13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预混料有关进口增值税问题的复函
中国饲料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进口预混料申请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函收悉。经了解,预混料主要以各种矿物质和维生素组成,属于饲料添加剂性质。鉴于上述情况,经商海关总署,我们意见,预混料不在现行国家规定的对进口饲料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范围之内,因此,对你公司进口的19吨预混料应照章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 199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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