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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杭劳社监[2010]66号
【颁布时间】 2010-04-06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8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

[接上页]

  (五)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请各区、县(市)于2010年4月21日前汇总用人单位自查阶段有关数据,包括用人单位户数、自查涉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人数、补签劳动合同人数、补发二倍工资人数金额等情况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同时,要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实施“春暖行动”的典型经验,并于2010年6月5日前将本地区开展“春暖行动”的书面总结及《“春暖行动”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春暖行动”检查效果统计表》(附件2)一并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联系人:王鸿辉、毛振体 联系电话:87258671
  
  传真:87241965
  
  附件:1、“春暖行动”检查情况统计表;
  
  2、“春暖行动”检查效果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附件1
  
  “春暖行动”检查情况统计表
  
  检查单位:
  
  

单位类型

检查 户次

违法单位数

案件类型

未签订劳动合同

未及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未交付农民工

未按规定建立农民工名册

其他

建筑业

 

 

 

 

 

 

 

 

采矿业

 

 

 

 

 

 

 

 

制造业

 

 

 

 

 

 

 

 

住宿餐饮业

 

 

 

 

 

 

 

 

居民服务业

 

 

 

 

 

 

 

 

其他

 

 

 

 

 

 

 

 


  
  合计  
  
  参加检查人次:   人次 涉及劳动者:   人
  
  制表人: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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