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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着力实施低碳重建 始终把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灾后恢复重建全过程,将三次产业恢复重建和优化升级有机结合,优先重建清洁能源、电子机械、旅游等低碳产业,认真抓好国家先进电子产品及配套材料产业化基地、国家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 1、牢固树立低碳重建理念。发展低碳经济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在灾后重建过程中一定要始终坚持低碳发展理念,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政策引导作用,相关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参与,形成低碳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在灾后重建中,对产能落后、排放高的小炼焦、小水泥、小火电、小炼钢等企业,不再恢复重建,对高能耗、重污染项目不予立项。 2、优化产业结构。坚持以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企业为依托,推进天然气等优势资源就地转化,做大做强清洁能源、农副产品加工、电子机械等工业板块,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林产业,加快旅游、职教产业发展。大力推广开发低碳技术,开展能源梯级利用,大力实施低碳企业培育工程,积极引进先进设备和先进技术对企业综合节能等技术进行改造,鼓励支持企业通过成果转让等方式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低碳发展产学研战略联盟,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培育一批低碳示范企业。年内完成由英国国际发展部全额资助、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承担的广元市低碳重建规划项目。 3、推广节能建筑。坚持尊重自然、尊重科学、尊重民意,在龙门山地震断裂带推广建设具有川北民居风貌的抗震能力强的轻钢结构、木结构住房。积极发展绿色建筑业,加快建筑节能建设,推进非节能居住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党政机关办公楼节能改造,新建建筑推广使用新型墙材、气密性强的型钢门窗、中空窗或双层窗,使用节能灯具,塑料给排水管和节能器具,建成一批节能减排示范小区和公共建筑。 (四)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优化生态环境 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技术等新技术,减少污染。围绕建设生态广元的战略目标,大力推进生态修复和重建,认真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推动小区环保、绿色交通、垃圾利用等,着力控制“奢侈性排放”,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最低的生态成本、最小的资源代价科学重建、科学发展。完成营造林25万亩,实现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3.1%,市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9.6%。完成《生物质能源林规划》的编制论证,扩大林业产业基地建设30万亩。引进“葛根、毛叶山桐子经济速丰林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开展生物质能源试点。 (五)优先培育低碳企业 产业发展中牢固树立优先发展低碳项目的观念,大力推进电子机械、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立足节能降耗、立足循环利用、立足链接好传统产业改造,实现产业发展低碳化。制定吸引建设低碳企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为低碳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好低碳项目基础工作,搞好低碳项目的论证、包装和储备工作,提高项目质量,增强项目吸引力,开展招商活动。广泛利用各类节会、重大经贸活动、网络等各种平台,积极以“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开展低碳项目招商。努力引进科技含量高、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循环利用的低碳企业落户广元,带动和引领广元低碳产业发展,调整经济结构。 (六)突破性抓好试点示范 结合各县区、广元经济开发区的实际,因地制宜,打造1个低碳发展试点集镇,1个低碳重建示范村,1个低碳生活示范社区,1所低碳示范学校,2-3个低碳发展试点示范企业。相关行业应按照市低碳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广碳领〔2009〕1号)精神,重点抓好低碳节能小区、节能减排试点示范企业、农村沼气综合利用示范乡镇、村,低碳示范试点学校等方面的试点示范工作。 (七)落实低碳发展优惠政策,制定“十二五”低碳发展规划 相关行业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落实低碳企业发展、公共电瓶车运营、小水电发展、天然气开发、生物质能的发展等一系列低碳经济发展优惠政策,争取年内出台。立足我市实情,确立目标,制定规划,完成“十二五”节能规划和“十二五”低碳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向国家、省申报,争取将广元列为“低碳经济试点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