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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六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发〔2009〕26号),设立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的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工作流程,协调进驻单位行政审批有关工作;负责对审批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和统计工作。 (三)负责对进驻中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四)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 (五)组织、协调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和项目跟踪服务。 (六)制定规范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市行政审批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中心对外交流工作。 (二)综合协调处 负责中心管理模式、运行机制体系建设;负责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的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工作流程,协调进驻单位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和项目跟踪服务。 (三)督查处 制定规范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审批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对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和培训;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各部门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 (四)信息处 负责全市行政审批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负责中心网络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审批事项统计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网络系统的调研、开发、应用培训等工作;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机关事业编制22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处级领导职数7人(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各1名)。 四、其他事项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2名工作人员,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电子监察,对各部门派驻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效能、服务质量进行督促检查。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