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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中府[2010]49号
【颁布时间】 2010-04-06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50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接上页]

  第二组(经贸工作组)
  
  组长:黄树濂(经贸局)
  
  成员:谭桂林(旅游局),梁桂清(发展和改革局),卢惠琛(科技局),苏丹(市府办督办科)。
  
  第三组(城建交通工作组)
  
  组长:钟森昌(国土资源局)
  
  成员:吴金耀(交通运输局),胡文学、李彪(城管执法局),郭廷(市府办督办科)。
  
  第四组(社会事务工作组)
  
  组长:王子雄(市委党校)
  
  成员:胡运洪(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余德洪(体育局),刘德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赵小芬(市府办督办科)。
  
  三、督办要求
  
  (一)按照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各督办小组每月对相关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1-2次专项督办。
  
  (二)各督办小组每月确定督办专题,深入镇区和部门检查落实情况。每个专题督办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报告呈市政府领导审阅,并可向市政府领导报告督办情况。督办专题由市政府办公室征求各督办小组意见基础上统筹协调。
  
  (三)各督办小组要注重实效,认真开展工作,按照督办和帮办相结合的原则,在督办检查过程中深入调查了解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或建议,对具体问题予以协调解决。
  
  (四)各镇区和市属部门要全力配合各督办小组工作。督办事项涉及到的部门届时要安排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一并参加督办。具体由各督办小组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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