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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动疫控[2010]43号
【颁布时间】 2010-04-06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50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本市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区县动物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深入贯彻农业部和市农委有关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确保世博会期间本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流行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我中心定于4月20-23日,对本市各区县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春季防疫工作布置落实情况、免疫开展情况、消毒和生物制品管理情况等。
  
  二、督查形式: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并抽检血样。
  
  三、抽样要求:每个区县抽检奶牛场、养猪专业户和养禽专业户各1个,每场(户)分别采集血样15份,合计45份。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春防督查日程表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2010年春防督查日程表
  
  

督查日期

a组督查区县

b组督查区县

c组督查区县

4-20

崇明

松江

嘉定

4-22

青浦

闵行、浦东

浦东(原南汇)

4-23

宝山

奉贤

金山

a组人员

赵洪进(组长)、夏炉明、徐新红

b组人员

孙泉云(组长)、唐文红、王曲直

c组人员

黄 忠(组长)、陈 琦、鞠龚讷


  
  注:组长负责每天的采样物品准备、车辆调度、采样单的完整填写,并保证所采血样当天送至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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