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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从2010年3月起,分季度选取部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拟在重庆市水利(水务)网、《重庆水利》杂志开辟专栏分期、分批进行宣传,并向《中国水利报》、《人民长江报》和市内各大新闻媒体推荐、宣传。分年度编写《巴渝水利群英谱》先进楷模事迹汇编材料。 五、推荐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推荐程序。由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市水利局机关各支部、局直属各单位和市水投集团,按照“发现一个、推荐一个,成熟一个、宣传一个”的原则,牵头做好本区县、本单位、本支部先进典型的发掘、推荐工作。 (二)材料形式。以文字材料为主,辅以必要的图片、视频等资料。文字材料的体裁不限(以通讯、特写、报告文学为主)。 (三)材料要求 1.真实可靠。严禁空编乱造,空穴来风,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2.重点突出。力戒高、大、全写作模式,按照本次活动分类要求,围绕某个“亮点”撰写。 渝府发〔2010〕10号文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事迹材料,按照本次活动要求,要重新提炼修改。 3.内容精干。力戒空话、套话,要把先进事迹写实、写真、写活、写新。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原则上在2000字以内,先进集体材料原则上2500字以内。 4.严格把关。区县推荐材料,由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初审(建议送请所在区县有类似丰富经验的同志文字把关),报送市水利局机关党委(联系人:唐世银,电话:89079059)。机关各支部、直属各单位和市水投集团的推荐材料,由本单位(支部)负责人审核后,送机关党委。经局机关党委统一审核后,送局办公室衔接有关新闻媒体集中报道。 六、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市水利局党组统一领导全市水利先进楷模宣传工作。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及机关各支部、直属各单位和市水投集团党组织,要根据市局统一安排,科学、合理制定本地、本单位的水利先进楷模推荐及宣传学习工作实施方案,于2010年4月20日前报市局机关党委备案。 (二)强化考核。本次先进楷模推荐及宣传学习活动将纳入对区县、机关支部、直属单位的目标责任考核。 (三)严格要求。本次集中宣传活动是直辖以来,全市水利系统第一次全面、系列、高密度的先进楷模宣传学习活动,是集中展示重庆水利形象的大事,各区县、各单位要组织力量认真调研、全面了解,确保把优秀人才和先进集体推荐出来、宣传到位。市水利局将严格审查、把关,切实做到宁缺毋滥,保证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