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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珠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珠府办[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4-02
【实施时间】 2010-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53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珠海市部分市直机构调整方案珠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字〔2009〕9号),设立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代管原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重大项目办公室有关工作的职责,相应职责划给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取消代管原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的职责,相应职责划给市口岸局。
  
  (三)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审核把关、辅助决策、跟踪调研和督促落实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检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
  
  (三)草拟、审核和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四)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决策建议。
  
  (五)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六)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起草、审核综合文稿。
  
  (七)收集、编辑、报送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八)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提案。
  
  (九)负责统筹安排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和市人民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工作。
  
  (十三)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
  
  负责文件收发、文印、保密、档案工作;负责各种文电处理工作;负责各单位要求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各种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核稿和印发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发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的有关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秘书二科。
  
  协助市长起草和校核市长在市委全体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稿;负责起草和审核市长参加工作会议和公务活动的相关讲话材料;负责起草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负责起草和收集市长交办的其它综合材料;负责市长调研工作的跟进服务;负责市长交办的相关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秘书三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大型会议和领导公务活动的统筹协调以及相关会务工作;拟订市人民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年度计划;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综合一科。
  
  负责起草和审核相关副市长讲话稿;负责相关副市长召开的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撰写和决定事项的跟进落实;负责相关副市长调研工作的跟进服务;负责起草相关副市长交办的其它综合材料;负责相关副市长交办的协调事项;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综合二科。
  
  负责起草和审核相关副市长讲话稿;负责相关副市长召开的相关工作会议的纪要撰写和决定事项的跟进落实;负责相关副市长调研工作的跟进服务;负责起草相关副市长交办的其它综合材料;负责相关副市长交办的协调事项;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综合三科。
  
  负责起草和审核相关副市长讲话稿;负责相关副市长召开的相关工作会议的纪要撰写和决定事项的跟进落实;负责相关副市长调研工作的跟进服务;负责起草相关副市长交办的其它综合材料;负责相关副市长交办的协调事项;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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