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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中府办[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04-02
【实施时间】 2010-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53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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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充实、调整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作用。推动应急管理专家参与应急管理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综合水平,为应急管理专家参与应急管理科技攻关和实战参谋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各镇区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健全各专业救援队伍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每年至少举行1次应急队伍“大比武”,检查、提升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
  
  (四)稳步推进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市、镇统筹分区域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健全应急物资协调和征用机制。根据省即将出台的《应急避护场所建设指导意见》,以点带面,示范推进,探索依托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地下车库等公共设施建设和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立避护场所数据库。
  
  五、完善应急管理宣教培训体系
  
  (一)丰富应急管理宣教形式。在进一步完善现有宣传阵地的基础上,参考省应急管理网站内容,推动镇区、部门依托门户网站和信息发布平台增设应急管理专栏,增设互动栏目,系统宣传应急管理相关知识,拓展应急模拟内容。探索建设中小学生应急管理教育基地,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
  
  (二)完善应急管理培训体系。继续将应急管理知识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通过邀请知名应急管理专家作辅导报告和情景训练,依托暨南大学应急管理学院组织基层应急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和外出学习考察,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镇区应急办事机构负责人的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大众媒体的能力。
  
  六、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一)加快应急平台建设。借鉴省政府应急平台及试点市平台建设经验,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邀请省建设平台相关专家现场指导,加快制定我市建设方案,优先考虑线路对接问题,力争今年10月前实现省、市应急平台无障碍互联互通。
  
  (二)加快应急平台数据库建设。根据即将出台的全省应急平台数据库标准,加大数据收集、整理、挖掘力度,在开展平台硬件建设的同时,同步推进应急平台数据库建设。
  
  七、强化应急管理区域合作
  
  结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在珠三角九市应急联动合作框架下,继续加强与兄弟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健全信息通报、联合演练、资源共享、联合培训、学习交流机制,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区域合作高峰论坛,全力拓宽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内涵和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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