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市场开发科。 承担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负责对旅游市场的调研、预测,制订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市场促销活动;负责旅游节庆活动的协调;收集、分析、总结有关旅游市场信息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 (五)质监执法科。 负责全市旅游企业服务质量监督工作,受理旅游投诉及民生热线等咨询;处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负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收缴、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市场执法工作,监控旅游市场质量,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维护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非法转让许可证等各种违规行为;查处旅游服务质量的欺诈行为,制止恶性削价竞争;净化旅游景区及周边的旅游环境,打击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等欺行霸市行为;依法查处导游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无证导游。 四、人员编制 市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梅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梅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