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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市工信委根据处室职能,由中小企业发展处负责受理项目申报材料。 报送市财政局的项目申报材料由市财政局企业处负责受理。 报送市发改委的项目申报材料由市发改委产业协调处负责受理。 本指南未尽事宜,按照《西安市支持区县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关于申报2010年度西安市支持区县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报告(编写提纲)。 2、2010年度西安市支持区县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书。 附件1: 关于申报2010年度西安市支持区县 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报告 (编写提纲) 一、项目申报理由。 二、申报单位基本概况,包括(园区成立时间,批准文号,规划面积,已建成面积,主导产业,企业数量,上年度园区工业企业完成产值,经济增速等基本情况)。 三、项目内容简介。 四、项目经费来源及构成。 五、项目实施计划、进度。 六、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七、申请扶持资金的使用方式(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股权投入) 附件2: 2010年度西安市支持区县工业园区 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合作单位: 项目负责人: 手机: 项目联系人: 手机: 项目起止年限: 填报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