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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协助组织编制肇庆市各类城乡规划,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核发《广东省肇庆市建设项目基底红线图》,协助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管理。 (三)规划工程科。 负责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与城市景观相关的户外广告选址、定位及体型方案;审查施工技术设计图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负责横向协调局内各技术业务职能关系;接待有关规划报建工作的来访咨询并负责做好解释工作。 (四)市政工程科。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市政工程、管线工程的规划报建受理工作;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市政工程、道路、桥涵、园林绿化、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电力、通信、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设施及地上、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审查核定各项市政工程的平面布置、设计断面、高程和管线走向及对相关设计项目提出规划技术要求;负责上述市政工程、公用设施项目及其他建设项目市政设施的规划验收工作。 (五)城镇规划管理科。 拟订全市城乡发展战略,指导和检查各县(市、区)的城镇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城镇体系规划;参与论证、审查各县(市、区)重大建设项目及市域跨地区建设项目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城镇重点基础设施规划。 四、人员编制 (略) 五、其他事项 (一)肇庆市城乡规划局端州分局为肇庆市城乡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另行核定。 (二)肇庆市城乡规划局鼎湖分局为肇庆市城乡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实行由市城乡规划局和鼎湖区政府双重领导,以市城乡规划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另行核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