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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加工行政主管部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整合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资源,凝聚技术研发力量,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率,进一步完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加快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今年将继续依托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采用“产学研”结合的方式,组建并认定一批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 现将《2011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 专业分中心申报书 行业领域: 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日期: 农业部制 二○一○年八月 填 报 说 明 1.本申报书是认定分中心的主要材料之一。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并打印出完整的申报书。申报书可以复印,但每份需加盖公章。申报书中的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各栏目不得空缺,无此项内容时填“无”,数据统一取小数点后2位。 2.申报单位必须填写全称,与单位印章一致。 3.本申报书填好后与附证材料统一左侧装订成册,并能保证寄送过程中不出现损坏。 4.本申报书中依托单位指分中心的组建单位,如依托单位非申报单位,应有正式的合作协议;地方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和渔业主管部门指省级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和省级渔业主管部门。 5.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申报时,上年销售、上年产值、上年税收、上年利润等指标可以不填。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二、现有研发机构基本情况
三、现有研发机构仪器设备清单
注:所填仪器设备单价在1万人民币以上 四、现有机构研发人员组成
注:外单位人员应在 “从事工作”栏内说明每年能为本机构服务的工作时间 五、组建分中心的必要性
六、组建分中心的可行性
七、分中心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八、分中心组建方案
九、分中心效益分析
十、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十一、审批意见
附件2: 2011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 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 2011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以下简称“专业分中心”)的认定,将依据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重点领域与区域布局,按照“公开申报、统一评审、优势优先”的原则,围绕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特色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装备、食品加工七个领域进行。 一、申报范围 2011年计划认定的专业分中心主要包括以下领域: (一)粮油加工 在东北优势粳稻主产区建立稻谷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华中油菜籽主产区建立油菜籽加工专业分中心。 (二)果蔬加工 1.热带水果加工 在热带水果主产区,以热带水果加工和综合利用为重点,建立热带水果加工专业分中心。 2.蔬菜加工 在华北、华东地区,以蔬菜加工为重点,建立蔬菜加工专业分中心。 (三)畜产品加工 1.猪肉加工 在华东地区,以猪肉加工及综合利用为重点,建立猪肉加工专业分中心。 2.羊肉加工 在西北地区,以羊肉分割、低温羊肉制品加工为重点,建立羊肉加工专业分中心。 3.乳制品加工 在东北、华北地区,以奶粉、液态奶、发酵乳制品、冰淇淋为重点,建立乳制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4.绒毛加工 在我国畜禽类动物优势养殖区域,以毛、绒或羽绒精深加工及其副产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建立绒毛加工专业分中心。 5.皮革加工 在我国畜禽类动物优势养殖区域,以动物皮革精深加工和清洁生产及其副产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建立皮革加工专业分中心。 (四)水产品加工 1.淡水水产品加工 在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以淡水水产品加工共性技术和前沿科技研究为重点,建立1个淡水水产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2.淡水鱼类加工 以大宗淡水鱼、罗非鱼、鳗鱼、斑点叉尾鮰、鲟鱼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在华北、华东、华中和华南地区等淡水鱼类养殖、加工、出口和技术研发优势区域建立大宗淡水鱼加工专业分中心和分品种加工专业分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