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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遂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遂府办函[2010]210号
【颁布时间】 2010-08-19
【实施时间】 2010-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60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

[接上页]
(四)明确责任,强化督导。专项督查和行业督查要做好沟通和衔接工作,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坚决通报批评,逗硬处理。
  (五)及时反馈,综合分析。各区、县,专项督察查组长单位,行业督查负责单位要将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数据化、具体化、典型化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反映在督查情况书面材料中,突出“数据翔实、问题真实、措施落实”,便于下一步工作的深入开展。
  督查情况以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的形式9月8日前按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5813502
  电子邮箱:ccafcjyr@126.com
  联 系 人:吴敏
  附件:专项督察分组情况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专项督查分组情况
  

  由市级相关部门组成五个督查组,并从遂宁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中抽调行业专家参与。
  (一)道路交通组
  带队组长:吴 军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参加专家:刘海春  道路交通运输专家
  参加人员:杜 强  市农机局
  联 络 员:陈 琦  市安监局
  (二)交通运输组
  带队组长:肖体育  市交通局副局长
  参加专家:付宝成  道路交通运输专家
  参加人员:段泗清  市运管处
  联 络 员:向兴国  市安监局
  (三)建筑施工组
  带队组长:姜国全  市建设局副局长
  参加专家:冯 亮  建筑工程安全专家
  参加人员:赵 勇  消防支队
  联 络 员:李文平  市安监局
  (四)危险化学品组
  带队组长:毛华俊  市安监局副局长
  参加专家:罗伦全  危险化学品专家
  参加人员:蒲书寒  市经委
  联 络 员:孙梦雪  市安监局
  (五)重点工程组
  带队组长:杨哲喜  市安监局副局长
  参与单位:何云峰  市发改委
  联 络 员:许多全  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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