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黑卫财发[2008]486号
【颁布时间】 2008-09-18
【实施时间】 2008-09-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76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执行2008年度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通知》(卫办规财函〔2008〕58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卫生部关于《目录》通知要求,按《目录》所列品种和价格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对目录中没有的要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省卫生厅审定后报卫生部批准后采购。
  
  二、请各市、行署卫生局,将年底前贯彻落实《目录》的情况及问题及时总结后,报省卫生厅计财处。
  
  卫生厅计划财务审计处联系人:杨景波
  
  联系电话:0451-85980577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