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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总局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各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各有关科教单位: 2011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局管项目)申报工作将从2010年9月10日开始,10月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局管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申报青年项目的须为已获硕士以上学位、无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以下的青年学者。申请编译项目者须自行解决著作权问题。 二、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三、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 四、局管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认真审核后统一报送。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者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和申报者所在单位两年申报资格。申报项目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单位,需同时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目录,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邮件到总局政法司理论处。 五、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每个单位最多可申报10个项目,其他单位最多可申报3项。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提交高水平的申报项目。 六、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不结项、不立项”原则,2009年及之前局管项目有未结项的单位不能申报;在研局管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七、承担总局2009年项目的负责人,须按要求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理论处,否则负责人所属单位不能申报2011年项目。 八、申报项目首先经过初审,然后通过双向匿名评审和专家论证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立项名单。 九、项目申报不收评审费。 十、项目申报需提交《申请书》1份原件,《活页》(与《申请书》中的“项目设计论证”栏目内容一致)一式5份,单独填写,夹在《申请书》封底前。《申请书》与《活页》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以上各种材料(《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port.gov.cn)。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理论处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 邮政编码:100763 联系人:卢伟芃 陈华栋 电话/传真:(010)87182431、87182204 电子信箱:lilunchu@sport.gov.cn 附件:2011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1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北京奥运会以后,全国体育界牢固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各项体育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在建设体育强国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两年多来,体育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于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围绕建设体育强国、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全民健身条例》的制定和颁布实施等主题,围绕体育工作中的其他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了一系列重大课题研究,取得了丰富成果,切实起到了为体育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的作用。 当前,我国体育事业正处于建设体育强国的关键和重要时期,面临着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的艰巨任务。新的形势对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广大体育理论工作者需要更加深入体育实践,围绕体育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创造出水平更高、指导性更强的研究成果,为建设体育强国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 2011年体育总局将继续组织广大理论工作者开展多层次的课题研究和多种形式的成果交流活动,促进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做好这项重要工作,体育总局研究制定了2011年度课题指南,希望大家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课题申报。指南所列只是对重点研究内容和方向的提示,申报的选题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综合、深化、细化,尽量不要使用指南中提示的研究方向作为标题,以避免申报题目的集中与重复;申报选题在论证中要注意基础理论研究、对宏观问题的研究、工作研究的区别和特色,增强针对性和适用性,避免一般化和同化研究;鼓励针对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敏感问题的研究;鼓励围绕相关问题的中外比较研究;鼓励在内容和角度上有所创新、填补空白的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