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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不断提升采供血机构工作水平 各级采供血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等规章、规范和标准,坚持以血液安全为中心,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操作规程,加强环节控制,确保血液质量与安全。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制度,强化敬业精神、奉献意识和业务技能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采供血队伍。坚持以人为本,改善献血服务,突出重点人群,巩固献血者队伍,力争使当地献血人群中固定自愿无偿献血者比例达50%以上。加强应急献血队伍、志愿服务队伍、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机采成分献血者队伍和志愿献血预备队建设,从实际需要出发设立流动血库,建立健全血液供应可持续保障机制,确保在各种情况下满足临床用血需求。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创造条件,发展符合建设管理标准的献血屋和献血车,方便城乡居民献血。 六、进一步推进临床合理科学用血 各地要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业务开展情况,科学制订临床用血计划,加强临床用血管理。认真执行《江苏省临床合理科学用血考核评价标准》等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建立临床用血申请报批和评价制度,广泛开展临床合理、科学用血教育培训,使广大医务人员掌握临床用血适应症,合理、科学使用血液,杜绝不必要的输血,节约宝贵的血液资源。积极开展自身储血和自体血液回输等技术,配合做好互助献血宣传发动工作,拓展血液来源渠道,保证临床用血需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临床用血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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