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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办发[2010]34号
【颁布时间】 2010-08-30
【实施时间】 2010-08-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03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本市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地区叶城、泽普、巴楚、莎车四县工作的统一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方指挥部”)。前方指挥部领导架构如下:
  总指挥、总领队:陈靖市政府副秘书长,闵行区委副书记、区长,兼任喀什地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闵师林浦东新区建设交通委党组书记、主任
  唐海龙奉贤区副区长、上海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范利民市政府驻新疆办事处常务副主任
  前方指挥部下设4个组,即综合计划、工程项目组,经济发展组,社会发展组,联络保障组。
  前方指挥部分别在叶城县、泽普县、巴楚县、莎车县设分指挥部,由本市派出的四县援疆县委副书记任分指挥部指挥长,援疆副县长任分指挥部副指挥长。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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