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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8-30
【实施时间】 2010-08-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03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第十三届残奥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在举世瞩目的第十三届残奥会上,我市残疾人运动员不畏强手,顽强拼搏,获得2金1银1铜的佳绩,位列金牌榜与奖牌榜全省17市首位,创造了我市选手参加历届残奥会的最好成绩,为国家和省、市争得了荣誉。为表彰先进,弘扬奥运精神,市政府决定:授予章丘市人民政府等7个单位“振兴济南残疾人体育突出贡献奖”;给予程立杰等5位同志记二等功(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勇于进取,团结拼搏,努力为省会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八月三十日
  

  
  
济南市参加第十三届残奥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授予“振兴济南残疾人体育突出贡献奖”单位(7个)
  章丘市人民政府
  历下区人民政府
  市残联
  市残疾人体育协会
  市教育局
  市体育局
  市特殊教育中心
  二、个人二等功(5名)
  程立杰市残联办公室主任
  孙卓民市残联宣传文体处处长
  孟宪新章丘市残联副理事长
  唐玉华(女)历下区残联理事长
  郭 凡(女)市特殊教育中心原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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