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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0]283号
【颁布时间】 2010-08-27
【实施时间】 2010-08-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03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浦东新区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农委:
  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浦东新区计划从今年起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目标是到“十二五”期末,浦东的农民收入能够比2009年翻一番。为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对现有的支农惠农政策体系作了进一步的创新和完善,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强化了“十二五”期间政策的扶持对象和覆盖范围,为促进浦东农民收入倍增提供政策保障。8月26日,浦东新区召开了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现场会,就促进农民增收的新政策措施作了解读,并对实施好政策措施提出了要求。
  在促进农民增收上,浦东新区已经做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这次又将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寻求突破,制定了一系列加大政府投入,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的导向性政策措施,符合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三农”工作要求,为本市在“十二五”期间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提供了经验、作出了示范,值得全市学习借鉴。希望各区县结合实际,在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上下功夫。通过抓培训、给产业、扶创业、送岗位、强保障,转移农村劳动力,提高农民非农收入特别是工资性收入,从而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浦东新区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补贴到户籍农民(简称“人头”)。对直接和间接从事农业生产领域的,年龄在18至60周岁的浦东户籍农民,今年在部分乡镇进行试点,从2011年起全面实行务农政策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二、政策补贴到农田(简称“田头”)。从2011年起,每年发布一次全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指导价,各镇可在区流转指导价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同时,强化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年每亩500元。土地流转补贴以当年土地流转指导价为基础,土地流转费低于指导价的,流转补贴全部归流出方;土地流转费高于指导价的,按相应比例给流入方一定的流转补贴,但最高比例不超过流转补贴的30%。
  三、政策补贴到村级组织(简称“村头”)。为夯实村级组织基础,促进农民增收,保障村级组织的工作质量,结合村级组织管理服务职能的延伸,对两区合并以后的157个贫困村实行差别扶持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从50万元提高到90万元,对其余各村从50万元提高到村均70万元。新增的补贴资金纳入《浦东新区2010年基本农田保护和扶持村级组织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之中,并着重考虑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农民增收倍增计划的落实、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管理服务等事项。
  四、政策补贴到涉农企业(简称“龙头”)。从2011年起,对各类涉农企业及涉农经济组织(包括专业合作社)吸纳浦东农村户籍农民就业,签定1-3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的,给予小城镇社会保险解缴补贴,补贴标准暂时按2010年小城镇保险基数。为稳定农民就业,对吸纳农村户籍农民就业的各类涉农企业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就业奖励。
  另外,对农产品营销体系及品牌建设以及建立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也给予相应补贴。同时,为进一步实现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目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经济股份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方面,将同步进行政策研究和试点。
  上述政策措施,从今年8月份起从镇村层面、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务农农民等几个层次,分六个类型,先行在部分镇、村和涉农企业、涉农经济组织进行政策试点探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起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和全面实施。
  推进农民增收的同时,浦东新区还将实施村庄改造计划,改善农村环境。未来5年浦东新区计划投入76亿元,对涉及17个镇、230个行政村、20多万农户的村庄进行全面改造。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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