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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0]199号
【颁布时间】 2010-08-20
【实施时间】 201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04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宁波市计量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宁波市计量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召 集 人:陈炳荣市政府
  协助召集人:裘炜国市质监局
  成 员:裘富康  市质监局
  叶春华市经委
  王伟标市公安局
  杨 军市财政局
  王丽萍市规划局
  倪 炜市建委
  张逸平市城管局
  汪月娥市交通局
  叶显邦市农业局
  沃家荣市贸易局
  孟建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王仁元市卫生局
  陈月芳市人口计生委
  林绮纯市环保局
  汤柏生市统计局
  章国乾市工商局
  刘 平市安监局
  李猛进市供销社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由裘富康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部署全市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人或协助召集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会议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附件:宁波市计量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略)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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