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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10-24
【实施时间】 2008-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14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学生公寓住宿费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农牧厅:
  你厅《关于转报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核定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的函》(甘农牧函〔2008〕120号)收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7〕301号)试行期已满,根据试行情况,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及有关规定,依据成本监审结论,经研究,现将甘肃农业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学生公寓住宿费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甘肃农业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4、6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元,8人间为每生每学年600元,10 人间为每生每学年5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卫生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为最终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在标准外加收任何费用。学生寒、暑假期间住宿不再单独收费。执行中对交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应适当减免住宿费。
  
  三、收费单位要按规定到省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你厅要督促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向学生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本通知所定收费标准自200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规定自行废止。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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