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9-03
【实施时间】 2010-09-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19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商务厅制定的《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三日
  

  
  
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
  (省商务厅 二○一○年九月三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部署,积极做好“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推动豫台两地经贸合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安排
  (一)组织队伍赴广东驻地招商
  利用广东省台资企业密集、全国台商总会和广交会客户资源集中的优势,聚集当地台商客户资源,突出承接出口产业转移项目对接招商,在东莞市举办河南(广东)台资企业项目转移对接会。
  实施时间:2010年9月10日-10月20日
  带队领导:省商务厅宋国卿副厅长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台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二)组织队伍赴江苏驻地招商
  针对江苏省台资电机、电子、光伏等高新技术产业密集的优势,突出承接电子产业转移项目对接招商,在昆山组织举办河南(昆山)电子产业转移项目对接会。
  实施时间:2010年9月10日-10月20日
  带队领导:省商务厅戴松军副厅长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台办、科技厅、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三)组织队伍赴台湾招商
  在富士康项目落户我省的基础上,组织我省电光源、光伏、电子、电器产业有较好基础的省辖市、台湾工业园和电子产业园区的企业,组成电子产业小分队赴台,在台湾新竹电子工业园区举办河南-台湾电子产业项目对接会。
  实施时间:2010年9月20日-10月20日
  带队领导:省商务厅苏中金副巡视员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台办、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四)举办“2010年豫台经贸合作洽谈会暨项目签约仪式”
  时间:2010年10月26日
  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台办、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准备
  按照对台产业政策,收集、汇总、精选300个重点招商项目,制成光盘和项目册,用于台湾月各项经贸活动推介对接。
  各省辖市要以项目为中心,将重点推介和签约项目报组委会办公室,把一般项目按产业分类整理包装,用于专业驻地招商并提前发给台商企业,力争提高驻地招商撮合对接成功率,保证我省洽谈活动取得实效。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2010年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宋璇涛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寇武江、省商务厅厅长李清树、省台办主任宋丽萍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厅、财政厅、科技厅、旅游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清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河南“台湾月”活动是我省举办的一项重要经贸文化交流活动,是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中原崛起的重要举措。招商引资工作是河南“台湾月”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省辖市、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努力把本次活动办成文化交流和经贸往来相结合的盛会。
  (二)突出重点,超前工作。要强化项目意识,及早安排,周密部署,在积极做好邀商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好驻地招商、主动登门拜访客商,积极对接洽谈项目,争取有一批大项目上会签约。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2010年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细化方案,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在实处。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