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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杭卫发[2010]213号
【颁布时间】 2010-09-03
【实施时间】 2010-09-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25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卫生局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属医疗机构:
  为加强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36号,以下简称《指南》)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指南》,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价量化指标,以加强中医护理工作的管理。
  二、各单位要对照《指南》进行一次自查,根据《指南》有关要求,明确管理职责,完善护理人员配备和培训,规范临床护理常规,进一步提高中医护理质量。
  三、我局将于今年12月对《指南》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具体问题,请及时将情况反馈给中医处。联系人:罗燕斐;联系电话:87014860。
  附件: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略)
  
  
二o一o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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