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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水利部
【发文字号】 办安监函[2010]702号
【颁布时间】 2010-09-06
【实施时间】 2010-09-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36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通知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认真贯彻学习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部署,总结交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有益经验和做法,研究分析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切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经部领导同意,拟于近期召开全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领导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总结近年来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存在突出问题;
  2、交流各地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
  3、研究分析水利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提出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1、时间:拟于2010年10月底召开,会期2天。
  2、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1、各流域机构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督局(处)负责同志各1人;其他部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各1人。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参会单位高度重视,按照会议主题认真准备会议交流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近两年来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
  (2)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特点、主要做法及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3)下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具体措施和打算;
  (4)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材料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文字精简,4000字左右。
  2、请各单位于2010年9月25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会议交流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部安全监督司。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王甲 叶莉莉
  联系电话:010-63202048 63203201
  电子邮件:anquan@mwr.gov.cn
  传真:010-63205273
  附件:
  全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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