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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国资考核函[2010]33号
【颁布时间】 2010-09-09
【实施时间】 2010-09-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36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调控体系建设,提高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分配调控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准化水平,国务院国资委定于今年10月15日前,通过填报调查问卷的方式,在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中组织开展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现将《关于做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分配〔2010〕4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填报《2010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问卷》(请登录省国资委网站企业分配子站下载,网址:www.sdsgzw.gov.cn/gzjg/qyfp/)。
  这次职工薪酬调查范围为省管企业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三级企业。请各省管企业将所属二级、三级企业名单(与2009年财务决算报表同口径)于9月17日前报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并于10月15日前,督促所属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报送调查问卷,同时报送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
  各省管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职工薪酬调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一户不漏地按时完成调查问卷填写上报工作,并确保调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省国资委将于10月10日前后调度调查问卷报送情况。
  企业在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联系。
  联 系 人:李维田
  联系电话:0531-85103506
  电子邮箱:liwt@sdsgzw.gov.cn
  附件:《关于做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分配〔2010〕438号)(略)
  
  
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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