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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切实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作出进一步部署,并请各省级安委会将本通知转发到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安排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国庆节期间负责人及调度人员值班安排情况(见附表1),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本地区各类煤矿国庆节期间停产检修、放假安排情况(见附表2),于9月21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 联系电话:010-64211843、64214078、64234662(传真) 电子邮箱:ddc@chinasafety.gov.cn 附:1.2010年国庆节期间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及调度值班 人员安排情况表 2.2010年国庆节期间各类煤矿停产检修安排情况表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附表1 2010年国庆节期间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及调度值班人员安排情况表 填报单位:区号:
附表2 2010年国庆节期间各类煤矿停产检修安排情况表 填报单位: 能力:万吨/年
说明:放假、检修、生产矿井的时间在备注中注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