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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对已验收项目和基本完工项目,重点说明落实《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竣工验收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对处于试运行但未完成总体竣工验收的项目提出验收工作计划,明确验收时间。 对在建项目,重点说明未完成建设的部分以及进度滞后的原因,提出建设进程表和加快建设进度的具体措施。 对于未开工项目,重点说明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原因。结合当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的实际情况,分析项目滞后对环境安全产生的影响。提出加快建设进度的具体措施和预计开工日期。 对《规划》项目的调整(包括布局、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各方面的调整),应详细说明调整的原因、调整内容和调整手续办理情况。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省(区、市)《规划》项目获得中央投资的情况。包括获得中央投资的项目种类、数量、中央投资到位和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等。 (二)本省(区、市)对《规划》项目中央投资的监管情况。 四、运行(含试运行)状况与效益分析 (一)项目(试)运行管理情况 对处于试运行和已投入正常运行的处置设施,说明运行管理的主要情况,以及管理机构开展的主要监管活动和结果。 (二)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 主要包括处置设施的建立对当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产生的作用和效果,累计处理的各类废物数量,对保护环境安全的作用。对废物收费政策及其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估等等。 五、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效果分析 (一)制度及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重点说明“十一五”期间本省(区、市)有关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环境管理的行政法规、标准、制度、政策、办法等,分析执行和实施效果。 (二)环境监管和执法情况 重点说明“十一五”期间本省(区、市)开展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活动和效果,分析制度执行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监管工作的计划或设想。 六、问题和建议 评估全省(区、市)《规划》实施的总体情况,分析全省(区、市)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推进《规划》进一步实施的建议,提出“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废物处置力度、创造良好政策环境的建议。 附件二: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业主单位自查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工艺技术路线、工程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实际已完成总投资和已使用中央投资。 项目法人单位名称,股东构成、出资数量和出资比例,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若项目法人发生变更,还应说明过去的法人单位名称、股东构成。主要设计、施工(含设备制造、安装)、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项目实施 (一)建设进度 项目总体实施进度。说明项目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开工建设、试运行、验收等各主要节点的完成时间,各阶段批准情况和批复部门。 对已验收项目和基本完工项目,重点说明落实《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竣工验收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包括各专项验收(消防、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环境保护、档案、资金审计等)开展时间、验收组织部门和主要验收结论,各专项验收整改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对处于试运行但未完成总体竣工验收的项目应提出验收工作计划,明确验收时间。 对在建项目,重点说明未完成建设的部分以及进度滞后的原因,提出建设进程表和加快建设进度的具体措施。 对于未开工项目,重点说明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原因,提出加快建设进度的具体措施和预计开工日期。 (二)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技术路线和主要工程设备。 获得中央投资的项目,应说明是否按照技术复核报告确认的选址、建设规模和技术路线执行,对重大变更的内容以及是否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说明。说明安全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和补偿落实情况,分析是否对项目建设和运行造成影响,以及下一步解决问题的计划。 (三)资金使用情况 说明中央投资、自有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明确中央投资主要用于哪些支出。 三、项目运行(含试运行)与效益分析 (一)运行情况 1.当前废物收集服务范围、收运路线和车辆配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