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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疾控函[2010]757号
【颁布时间】 2010-09-02
【实施时间】 2010-09-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47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血吸虫病防治地区达标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2)传播阻断。根据疫情资料随机抽取3个乡,每个乡随机抽取1个行政村进行现场考核。人群查病以村民组为单位整群随机抽样,对6-65岁的常住人口,先采用血清学方法检查,阳性者再采用尼龙绢袋集卵孵化法(一粪三检)检查,每个行政村血检和粪检受检率均在90%以上,检查的总人数不少于1000人(不足者从邻近村补充)。家畜查病采用粪便毛蚴孵化法(一粪三检)检查,对该村最主要的家畜传染源调查100头,不足100头全部检查。对历史有螺环境、可疑有螺环境采用全面细查法查螺。
  2.市级达标评估。市级达标评估工作在辖区内所有县级流行区完成相应的达标考核工作后,由省级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内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综合评估,随机抽查2个县进行现场考察、资料审核等评估工作。
  3.省级达标评估。省级达标评估工作在辖区内所有市级流行区完成相应的达标评估工作后,由卫生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综合评估,随机抽查1-2个市,每个市抽查1-2个县进行现场考察、资料审核等评估工作。
  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各流行乡、流行村的达标考核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血防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制订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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