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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0]253号
【颁布时间】 2010-09-06
【实施时间】 2010-09-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49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及诠释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及《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诠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指标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六日
  
  

  
  
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
  
  

  
  建设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义务教育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的关键途径。我市在全面达成《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的基础上,根据省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的意见》(锡政发〔2010〕36号),制定我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建立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
  
  二、学校布局规划合理,适应未来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和人民群众的现实要求。
  
  三、全面执行江苏省小学和初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达到100%。
  
  四、学校办学规模适度,全面实行标准班额办学。
  
  五、教师队伍师德优良、业务精良、结构合理,校际师资配置均衡。
  
  六、建立教师交流长效机制,每年专任教师交流比例、骨干教师交流比例均不低于15%。
  
  七、配优配强每所学校的校长,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八、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九、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理事会制度。
  
  十、学生受教育机会均等,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
  
  十一、教育质量优质均衡,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科学合理。
  
  十二、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整体提高,校校共享数字化优质教育资源。
  
  十三、建立鼓励学校特色发展机制,特色办学成效显著。
  
  十四、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标准在省内领先。
  
  十五、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十六、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到90%。
  
  
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
  
  主要指标诠释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建立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
  
  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做到“四个统一”:一是事业发展统一规划;二是学校布局统一调整;三是教育经费统一安排,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全额纳入县(市、区)本级财政预算,教师工资、公用经费等统一标准、统一发放;四是师资队伍统一管理,校长和教师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任免和统一直接调配。
  
  对农村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实行政策倾斜,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给予重点帮扶,形成城乡一体、共同发展的机制。
  
  继续鼓励乡镇(街道)办教育的积极性,做到职责明确、目标具体、考核严格。
  
  二、学校布局规划合理,适应未来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和人民群众的现实要求
  
  根据城市化建设、区划建制调整和人口变动等新情况,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确保学生就近入学。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相对薄弱学校可适当调整或撤销。
  
  新城(片区)开发、开发区建设中,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同步规划建设好义务教育学校。
  
  三、全面执行江苏省小学和初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达到100%
  
  所有小学、初中全部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教育技术装备全部达到省定中小学技术装备二类及以上标准,校际教学设备生均值大体相当,装备管理和使用水平全面提高。
  
  所有小学和初中均达到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
  
  四、学校办学规模适度,全面实施标准班额办学
  
  合理控制办学规模,小学一般不超过8轨,初中一般不超过12轨。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每班40人以内,初中每班45人以内。
  
  积极创造条件逐步降低区域内班额标准人数,推行小班化教学。
  
  五、教师队伍师德优良、业务精良、结构合理,校际师资配置均衡
  
  认真执行省、市教师编制规定,根据事业发展和学科实际需要配齐配足各校各学科专任教师,着力解决好教师学科结构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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