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0]254号
【颁布时间】 2010-09-06
【实施时间】 2010-09-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49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无锡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一)实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行政承诺制。各市(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要签订监测工作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明确职能部门管理,落实专门人员负责,保障监测工作经费,积极会同当地卫生部门组建监测队伍,配置监测设施设备,以确保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二) 做好监测准备工作,确保监测按时顺利进行。各市(县)、区要认真做好监测方案的细化、监测点校的布设、检测设施设备的配置、组建监测队伍与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2011年7月底前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三)做好过程监控,确保上报数据客观有效。监测点校要切实做好监测现场的组织工作,根据监测内容按流程有序进行监测,每个项目监测前要进行一定样本的试测,经审核后再全面监测。每个项目监测结束后要按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样进行复查,复查合格此项目监测才能通过。
  
  (四) 做好协调工作,提高监测工作效率。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的监测工作要与学校日常体育卫生工作,如国家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学生体检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各项工作安排有序、监测数据互通共享,切实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监测,减轻学校和学生的负担。
  
  八、监测经费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85号)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规定,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九、监测管理
  
  无锡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对我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进行指导与管理。监测站点在工作中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在无锡市学校卫生保健所设立无锡市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研究中心,主要负责抽样检查和科学分析监测数据、研究制定各类监测报告、做好新闻发布会各项准备、参加监测工作督查与培训工作等。
  
  各监测站点和监测点校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制订方案,改进和完善监测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确保形成监测工作的制度化。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