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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明字[2010]第115号
【颁布时间】 2010-09-17
【实施时间】 2010-09-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60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第11号台风“凡比亚”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省农业、渔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厅(委、局),东海、南海区渔政局:
  据中央气象台9月17日10时发布的台风橙色预警,今年第11号台风“凡比亚”的中心位于我国台湾省花莲市东偏南方大约71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3级(38米/秒)。预计,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10公里的速度逐渐向我国台湾省东部沿海地区靠近,于19日白天在这一带登陆,强度还将继续加强,并有可能穿过台湾岛于20日左右在福建沿海再次登陆。受“凡比亚”影响,17日12时至18日12时,台湾以东洋面、东海东南部海面将有7-9级大风,台风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风力有13-15级;台湾以东洋面将出现6-9米的狂浪到狂涛区,东海东南部海面将出现6-10米的巨浪区。为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凡比亚”给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御工作
  当前正是秋季农业生产的重要时期,南方地区中稻已陆续成熟收获,晚稻开始孕穗抽穗,东海海域伏季休渔结束后大批渔船已经出海,今年第11号台风“凡比亚”风力强、破坏力大,可能对农(渔)业生产和出海作业渔船造成严重威胁。中秋、国庆长假即将来临,各级农(渔)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凡比亚”防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切实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广大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台风带来的损失。
  二、切实加强监测预警
  各级农(渔)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11号台风“凡比亚”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及时调度、汇总、上报灾情,提高信息的时效性,要加强灾情核查和会商,提高信息的准确性。渔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警信息通报,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将台风信息通知到相关海域的作业渔船、养殖渔排和相关人员,及时将渔船回港、养殖渔民撤离上岸、渔政船待命和其他防御措施落实及受灾情况,报送我部渔政指挥中心,保持信息畅通。
  三、迅速落实防御措施
  各级农(渔)业部门要借鉴以往防御台风的成功经验,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抓紧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要督促相关海域作业渔船和养殖人员尽快回港或就近避风、避浪,及时加固沿海养殖鱼排,维护渔港设施和防潮堤坝。合理安排疏散港内避风船只。要组织农民抓紧抢收已成熟的中稻和水果、蔬菜等作物,把双季晚稻作为防护重点,及时落实疏通沟渠、防洪排涝等防御措施。要组织人员对大棚设施、畜禽场舍和农业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加固,做好乡镇企业除险和应急准备工作。要积极组织农垦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和职工做好相关防范工作,排除隐患。
  四、狠抓灾后恢复生产
  各级农(渔)业部门要把恢复灾后农业生产作为中心任务来抓,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和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指导农民搞好生产自救,努力减轻和弥补台风造成的损失。要多方筹集资金,尽快修复损毁的农田、大棚、港口、堤坝、渔船、鱼塘等生产设施;要抓紧组织排水降渍,加强双季晚稻等未成熟作物的灾后田间管理,促进受灾作物及早恢复正常生长;要强化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等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切实减轻病虫危害;要加大灾后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力度,确保灾后无大疫;要大力组织农机投入抗灾救灾,及时修复水毁农田,尽快恢复生产能力;要积极协调保险机构,尽快对参加保险的农户、渔民和农场办理定损、理赔事宜;要搞好种子、化肥、农药、疫苗等生产资料的调剂工作,为灾区恢复农业生产提供物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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